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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28 13:04 本文来源: 纪检监察室

关于六起医务人员违法违规典型问题的

 

         

                来源: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2022 年,市卫生健康局全面深入推进《医师法》宣传教育,运用《医师法》规范广大医师从业行为,组织对广大医师依法执业、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医师在执业过程中违反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为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医务工作者,牢固树立依法执业、廉洁从业的底线,特对 2022 年六起医师违法违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戚杰,男、贵航三О二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中共党员,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5 月,戚杰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微信方式累计 18 次收取医药代表李某高推销的利培酮分散片和阿立哌唑片疗效观察费共计 8356 元。戚杰收取医药代表药品疗效观察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2022 年 11 月,被安顺市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罚款 20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8356 元,取消 2023 年度评先选优和晋级晋升资格。违纪问题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黄菊,女、贵航三О二医院精神科主治医师,2020 年 5月至 2022 年 5 月,黄菊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微信方式累计 18 次收取医药代表李某高推销的利培酮分散片和阿立哌唑片疗效观察费共计 6264 元。黄菊收取医药代表药品疗效观察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2022 年 11 月,被安顺市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罚款 15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6264 元,取消 2023 年度评先选优和晋级晋升资格。

3.李晓波,男、贵航三О二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2020

年2 月至 2022 年 5 月,李晓波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微信方式累计12 次收取医药代表李某高推销的利培酮分散片和阿立哌唑片疗效观察费共计 5017 元。李晓波收取医药代表药品疗效观察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2022 年 11 月,被安顺市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罚款 15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5017 元,取消 2023 年度评先选优和晋级晋升资格。

4.谢登爽,女、贵航三О二医院精神科医师,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5 月,谢登爽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微信方式累计 18 次收取医药代表李某高推销的利培酮分散片和阿立哌唑片疗效观察费共计 3050 元。谢登爽收取医药代表药品疗效观察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2022 年 11 月,被安顺市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罚款 10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3050 元,取消 2023 年度评先选优和晋级晋升资格。

5.韦臣渺,女、贵航三О二医院精神科医师,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5 月,戚杰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微信方式累计 9 次收取医药代表李某高推销的利培酮分散片和阿立哌唑片疗效观察费共计 1541 元。韦臣渺收取医药代表药品疗效观察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之规定,2022 年 11 月,被安顺市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罚款 10000 元,没收违法所得 1541 元,取消 2023 年度评先选优和晋级晋升资格。

6.申佑仁,男,贵医安顺医院医师,2022 年 1 月 13 日,市卫健执法支队到安顺市车管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检验师杨某兰独自一人为体检人员王某出具体检报告,医生签名为申佑仁,但申佑仁未在体检现场,申佑仁非亲自诊查,却在王某体检报告中补签了本人名字。申佑仁未经亲自诊查出具体检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和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2022 年 3 月,市卫生健康局给予申佑仁警告、罚款 10000 元。

以上六起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反映了部分医务人员法纪意识不强、敬畏思想缺失、廉洁底线不牢。个别医疗机构普法宣传工作推进不全面不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普法宣传的主体责任不深不实,常态化推进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走形式,重业务轻党建、轻法治教育的问题在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制度,注重医务人员日常普法宣传和廉洁教育,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织密织牢廉洁从业风险底线,防止类似违法问题再次发生,为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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