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典型案例
关于两例医疗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的通报及剖析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5起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其中2起是发生在医疗卫生行业的以科研赞助、支付回扣形式进行的商业贿赂事件。通报称,随着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医药企业采取更为隐蔽、复杂的手段,为其贿赂行为披上“合法外衣”。如,有的企业以赞助科研经费、学术会议费等名义,进行不法利益输送;有的在医药购销环节给付医院工作人员回扣;有的通过生产环节虚抬药品价格、流通环节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资金进行贿赂。
医疗行业风腐问题隐形变异有哪些新动向?如何发现问题线索,深挖彻查隐蔽利益输送?记者进行了采访。
若不是一名行贿人揭开盖子,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医院干部职工很难想到,院长贺宪伟——那个平日里穿戴普通、开二手车、生活节俭的人,竟会在上任不久便大肆收受药品回扣。
2014年6月,任院长半年多的贺宪伟,主动联系黑龙江省某医药公司董事长何某某,双方约定在一条僻静胡同见面。贺宪伟以“不给回扣不用药”相要挟,最终商定何某某自当年8月起,按呼中医院在该公司采购药品总额的15%给贺宪伟回扣。
何某某事后回忆:“我当时一想,不答应他,有可能就不从我们这里进货了。一狠心便同意,如果全从我们这里进货,15个点可以。后来贺宪伟又附加了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现金;第二,必须保密,否则就不再合作。”
此后,贺宪伟如法炮制,将收受回购之手伸向另外两家医药公司。
据专案组介绍,为减少暴露风险,贺宪伟同药商见面商讨回扣事宜,均选择没有摄像头的地方;收受回扣时,要求单独见面,每次联系使用不同号码,交易地点在两区交界处的公路上;交易迅捷,几十秒内完成,无语言交流,不下车,收钱即走;回扣均为现金,通过亲属存入外地银行。
2019年,随着国家对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完善,“集采”后供药商药品利润空间变小,给贺宪伟15%回扣后,药商几无利润可言。何某某一直想与贺宪伟商谈降低回扣比例,但每次见面贺宪伟都不说话,收钱后立马离去,前后不到十几秒。
2020年12月的一天,何某某提前到达约定地点,想着这次定要让贺宪伟降低回扣比例。贺宪伟的车终于出现了,车停稳后,何某某驱车靠近,熟练地把装有回扣的黑色塑料袋,从副驾驶车窗放到贺宪伟车的副驾驶座上:“贺院长,我们谈谈——”话音未落,就被“嘘”的一声打断,贺宪伟用食指做出“静音”手势,然后摆摆手,开车走了。
据专案组介绍,贺宪伟医疗腐败案涉案金额大、持续时间长,涵盖药品和医疗器械两大领域,涉及全国10余家医药、医疗器械公司。由于受贿行贿双方均有较强防范意识,犯罪行为隐蔽性强,增加了查处难度。然而,2021年7月,当地纪委监委在查办另一起案件时,一名行贿人主动交代了向贺宪伟行贿的问题线索,其精心编织的受贿网络被捅破。
贺宪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是大兴安岭地区建区以来查处的医疗领域最大的腐败案件。经查,贺宪伟任医院院长期间,私自决定药商,收受药品回扣款308万余元;违规干预医院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收受好处费67万余元,共计收受钱款375万余元。贺宪伟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随着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医疗领域风腐问题不断隐形变异、迭代升级。
——人前“清廉朴素”,人后扮演“操盘手”,受贿人作案隐蔽化。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志龙依靠掩盖身份,操控医药回扣利益链。在与医药公司、医药代表联系时,以其表弟费某名义出面;在向医生发放药品回扣时,由其亲属出面、中间人作过渡;赃款走账时,账户皆以亲朋名义开具……通过精心伪装,孙志龙先后196次非法收受药品回扣,共计1600余万元,其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隐藏身份,幕后操作,行贿人警惕性增强。
据贺宪伟供述,其曾收受某医药代表“小张”的回扣款,讯问其人是谁,只知是女性,40多岁,不知真实姓名,也无联系方式。根据最后一次大概的送钱时间及相关信息,办案人员调取了300多张照片,经贺宪伟指认,“小张”竟不在其中。办案人员扩大范围,在3000多张照片中,贺宪伟一眼认出“小张”。“小张”真名吴某某,为某公司医药代表张某某特殊关系人。原来,张某某担心自己出面让人生疑,遂让吴某某出面。为掩人耳目,吴某某又以“小张”的身份出现。
——“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利益输送方式隐形变异,为贿赂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据浙江省玉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先锋介绍,“定制式”招投标,是指利用医学专业性强的壁垒,在医药用品、医疗仪器等招投标上,巧设“技术参数”“药效参数”等特定条件,打着“科技”“药效”幌子,加码“定制”招投标筛选规则,变相达到与“指定”医药公司长期合作、双向受益的目的;“规避式”委托采购,是指通过私下“合计”、幕后操控,把采购“公权”变成第三方采购代理公司的私有经营行为,既能在管理上规避违规违纪风险,又能利用委托代理费、物品差价、资金周转率等做文章;“供股式”入股分红,是指医药企业通过隐形“供”股、研讨培训变相补贴、礼品药品无偿或低价兑现等方式,促使双方协商达成医药推销“高价协议”,形成医药回扣利益链;“福利式”研讨培训,是指医药公司为维系利益同盟关系,变相回馈“讨好”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及医疗职工的“普惠式”“疗休养式”“感情联系式”福利。
医疗领域专业性较强,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问题不易被察觉。但贪腐手段再隐蔽,总会留下痕迹。实施“小切口”突破、“靶向式”查处,相关问题还是有迹可循。
“人、财、物管理是重要廉政风险点,医疗领域下属单位多、人员数量大,日常接受业务监督检查多,但纪律监督力度相对薄弱、巡察监督深度不足,导致其监管人员存有侥幸心理。”浙江省台州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方泱分析,要善于抓住重点“穴位”,在强化对医疗机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监督时,要采取行之有效的驻点监督、交叉延伸巡察等手段,有效破除惯性思维。
“医疗行业虽然隐蔽,但在日常监督中留意重点人的异常行为,还是会发现蛛丝马迹。”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2月,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向该委移送了孙志龙多次参与大额资金赌博被行政处罚的问题线索。经研判,孙志龙赌博金额较大,且一起参与赌博人员有医药代表,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启动初核,发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对其开展审查调查。
黄先锋分析,办理相关案件时,“长期不变”往往是一个重要突破口,纪检监察机关可从长期合作的医药公司、长期不轮换的重点岗位、长期频繁存在的外出培训等细节入手,围绕重点岗位轮岗、科研学术活动、职工借款欠款等异常数据,层层抽丝剥茧,着重发挥好话单、账单“两单”作用,通过医药公司或第三方代理公司的资金转入、存现时间点及金额,倒查梳理利益输送人员关系,判断资金单向转(存)入、高息借贷、项目分红等现象,精准发现隐形风腐问题。
针对案件暴露的短板开展专项整治。贺宪伟案发后,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紧盯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基建工程、卫生监督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巡察等方式,查处新林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刘占岭、松岭区人民医院院办原副主任董全等医疗领域吃回扣违纪违法案件,在当地形成震慑。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推动全区相关单位完善相关制度11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
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医疗领域监督。针对公立医院内部监督乏力问题,无锡市纪委监委开展公立医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命公立医院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医院纪委合署办公。改革后,监察专员办公室成为上级监委在公立医院的常驻机构,而非其内设机构,履行对其公职人员的监察职责。
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制度机制。玉环市纪委监委督促玉环市各级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并将廉洁教育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必学科目。江苏省邳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公立医院完善药房、财务、采购管理等关键岗位轮岗监督制约机制,对医药代表实行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并签订廉洁购销协议,利用大数据建立处方抽查机制,避免高价药品滥购滥用。
开展医疗卫生领域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查处的医疗领域典型案例,及时分层分类公开曝光、强化震慑。查办徐宏亮案后,无锡市锡山区纪委监委摄制专题警示教育片《医疗耗材背后的猫腻》,应用于卫健系统观看使用,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组织卫健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各医院领导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参加孙志龙案庭审旁听,营造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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