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患者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14:36
本文来源: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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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疾病住院须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户口本需复印户主和患者本人页,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一式两份,一份预留“农合病人登记处”, 一份交主治医生入病历存档;
2.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报销的除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镇宁县、普定县还需诚信计生证明);
3.生育报销还需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普定县生育回当地报销);
4.普定县、平坝县患者需提供转诊转院单,急危重症患者不能进行正常转诊的,可先住院治疗,住院3天内到当地合医办办理转诊手续,否则按未转诊比例报销;
5.在我院住院治疗的农合外伤病人按规定需回当地合医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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